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

強化舉措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全局出發,順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區域協調發展進入新階段的新要求,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歷史性成就,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比較堅實的基礎,也擴展了國家發展的戰略回旋空間。但同時,西部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鞏固脫貧攻堅任務依然艱巨,與東部地區發展差距依然較大,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安全任務依然繁重,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環節。新時代繼續做好西部大開發工作,對於增強防範化解各類風險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為加快形成西部大開發新格局,推動西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堅定不移推動重大改革舉措落實,防範化解推進改革中的重大風險挑戰。強化舉措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形成大保護、大開放、高質量發展的新格局,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促進西部地區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確保到2020年西部地區生態環境、營商環境、開放環境、創新環境明顯改善,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西部地區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通達程度、人民生活水平與東部地區大體相當,努力實現不同類型地區互補發展、東西雙向開放協同並進、民族邊疆地區繁榮安全穩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打好三大攻堅戰。把打好三大攻堅戰特別是精準脫貧攻堅戰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任務,集中力量攻堅克難。重點解決實現“兩不愁三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脫貧攻堅力度,減少和防止貧困人口返貧,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西部地區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在全面完成脫貧任務基礎上壓茬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結合西部地區發展實際,打好汙染防治標誌性重大戰役,實施環境保護重大工程,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精準研判可能出現的主要風險點,結合西部地區實際,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拿出改革創新舉措。堅持底線思維,強化源頭管控,有效穩住杠桿率。

(二)不斷提升創新發展能力。以創新能力建設為核心,加強創新開放合作,打造區域創新高地。完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布局,支持西部地區在特色優勢領域優先布局建設國家級創新平臺和大科學裝置。加快在西部具備條件的地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等創新載體。進一步深化東西部科技創新合作,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在西部地區布局建設一批應用型本科高校、高職學校,支持“雙一流”高校對西部地區開展對口支援。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西部地區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健全以需求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一體化創新體制,鼓勵各類企業在西部地區設立科技創新公司。支持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在西部地區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應用和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開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

(三)推動形成現代化產業體系。充分發揮西部地區比較優勢,推動具備條件的產業集群化發展,在培育新動能和傳統動能改造升級上邁出更大步伐,促進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廣泛應用並與之深度融合,構建富有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促進農牧業全產業鏈、價值鏈轉型升級。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現代化生態牧場、糧食生產功能區和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支持發展生態集約高效、用地規範的設施農業。加快高端、特色農機裝備生產研發和推廣應用。推動發展現代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發展大數據、人工智能和“智能+”產業,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推動“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旅遊”等新業態發展,推進網絡提速降費,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持西部地區發揮生態、民族民俗、邊境風光等優勢,深化旅遊資源開放、信息共享、行業監管、公共服務、旅遊安全、標準化服務等方面國際合作,提升旅遊服務水平。依托風景名勝區、邊境旅遊試驗區等,大力發展旅遊休閑、健康養生等服務業,打造區域重要支柱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特別是專業服務業,加強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建設。

(四)優化能源供需結構。優化煤炭生產與消費結構,推動煤炭清潔生產與智能高效開采,積極推進煤炭分級分質梯級利用,穩步開展煤制油、煤制氣、煤制烯烴等升級示範。建設一批石油天然氣生產基地。加快煤層氣等勘探開發利用。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開展黃河梯級電站大型儲能項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潔能源基地。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就地消納。繼續加大西電東送等跨省區重點輸電通道建設,提升清潔電力輸送能力。加強電網調峰能力建設,有效解決棄風棄光棄水問題。積極推進配電網改造行動和農網改造升級,提高偏遠地區供電能力。加快北煤南運通道和大型煤炭儲備基地建設,繼續加強油氣支線、終端管網建設。構建多層次天然氣儲備體系,在符合條件的地區加快建立地下儲氣庫。支持符合環保、能效等標準要求的高載能行業向西部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

(五)大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培養新型農民,優化西部地區農業從業者結構。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目標,加強農村人居環境和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在加強保護基礎上盤活農村歷史文化資源,形成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鄉村文化產業和品牌。因地制宜優化城鎮化布局與形態,提升並發揮國家和區域中心城市功能作用,推動城市群高質量發展和大中小城市網絡化建設,培育發展一批特色小城鎮。加大對西部地區資源枯竭等特殊類型地區振興發展的支持力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符合條件的未落戶農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總結城鄉“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市)民變股東”等改革經驗,探索“聯股聯業、聯股聯責、聯股聯心”新機制。統籌城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促進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向周邊農村地區延伸。

(六)強化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基礎設施通達度、通暢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動綠色集約發展。加強橫貫東西、縱貫南北的運輸通道建設,拓展區域開發軸線。強化資源能源開發地幹線通道規劃建設。加快川藏鐵路、沿江高鐵、渝昆高鐵、西(寧)成(都)鐵路等重大工程規劃建設。註重高速鐵路和普通鐵路協同發展,繼續開好多站點、低票價的“慢火車”。打通斷頭路、瓶頸路,加強出海、扶貧通道和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綜合客運樞紐、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完善國家物流樞紐布局,提高物流運行效率。加強航空口岸和樞紐建設,擴大樞紐機場航權,積極發展通用航空。進一步提高農村、邊遠地區信息網絡覆蓋水平。合理規劃建設一批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骨幹治理工程和大型灌區工程,加強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山洪災害防治。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和人口分散區域重點小型標準化供水設施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

(七)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統籌發展與安全兩件大事,更好發揮西部地區國家安全屏障作用。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和共同繁榮發展。深入推進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構建堅實可靠的社會安全體系。

三、以共建“一帶一路”為引領,加大西部開放力度

(八)積極參與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新疆加快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形成西向交通樞紐和商貿物流、文化科教、醫療服務中心。支持重慶、四川、陜西發揮綜合優勢,打造內陸開放高地和開發開放樞紐。支持甘肅、陜西充分發掘歷史文化優勢,發揮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通道、節點作用。支持貴州、青海深化國內外生態合作,推動綠色絲綢之路建設。支持內蒙古深度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提升雲南與瀾滄江-湄公河區域開放合作水平。

(九)強化開放大通道建設。積極實施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完善北部灣港口建設,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現代海洋產業,積極發展向海經濟。積極發展多式聯運,加快鐵路、公路與港口、園區連接線建設。強化沿江鐵路通道運輸能力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依托長江黃金水道,構建陸海聯運、空鐵聯運、中歐班列等有機結合的聯運服務模式和物流大通道。支持在西部地區建設無水港。優化中歐班列組織運營模式,加強中歐班列樞紐節點建設。進一步完善口岸、跨境運輸和信息通道等開放基礎設施,加快建設開放物流網絡和跨境郵遞體系。加快中國-東盟信息港建設。

(十)構建內陸多層次開放平臺。鼓勵重慶、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設國際門戶樞紐城市,提高昆明、南寧、烏魯木齊、蘭州、呼和浩特等省會(首府)城市面向毗鄰國家的次區域合作支撐能力。支持西部地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投資貿易領域依法依規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建設適應高水平開放的行政管理體制。加快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研究在內陸地區增設國家一類口岸。研究按程序設立成都國際鐵路港經濟開發區。有序推進國家級新區等功能平臺建設。整合規範現有各級各類基地、園區,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鼓勵國家級開發區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制度,引進發展優質醫療、教育、金融、物流等服務。辦好各類國家級博覽會,提升西部地區影響力。

(十一)加快沿邊地區開放發展。完善沿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布局,支持在跨境金融、跨境旅遊、通關執法合作、人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開展創新。紮實推進邊境旅遊試驗區、跨境旅遊合作區、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等建設。統籌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沿邊地區外經貿發展。完善邊民互市貿易管理制度。深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十二)發展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推動西部地區對外開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逐步向規則制度型轉變。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開放制造業,逐步放寬服務業準入,提高采礦業開放水平。支持西部地區按程序申請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支持區域內企業開展委內加工業務。加強農業開放合作。推動西部優勢產業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產能合作,在境外投資經營中履行必要的環境、社會和治理責任。支持建設一批優勢明顯的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立東中西部開放平臺對接機制,共建項目孵化、人才培養、市場拓展等服務平臺,在西部地區打造若幹產業轉移示範區。對向西部地區梯度轉移企業,按原所在地區已取得的海關信用等級實施監督。

(十三)拓展區際互動合作。積極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支持青海、甘肅等加快建設長江上遊生態屏障,探索協同推進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徑。依托陸橋綜合運輸通道,加強西北省份與江蘇、山東、河南等東中部省份互惠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經濟帶和北部灣經濟區建設,鼓勵廣西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推動東西部自由貿易試驗區交流合作,加強協同開放。支持跨區域共建產業園區,鼓勵探索“飛地經濟”等模式。加強西北地區與西南地區合作互動,促進成渝、關中平原城市群協同發展,打造引領西部地區開放開發的核心引擎。推動北部灣、蘭州-西寧、呼包鄂榆、寧夏沿黃、黔中、滇中、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互動發展。支持南疆地區開放發展。支持陜甘寧、川陜、左右江等革命老區和川渝、川滇黔、渝黔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毗鄰地區建立健全協同開放發展機制。加快推進重點區域一體化進程。

四、加大美麗西部建設力度,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十四)深入實施重點生態工程。堅定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按照全國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保障好長江、黃河上遊生態安全,保護好冰川、濕地等生態資源。進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牧还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展现大美西部新面貌。加快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

(十五)稳步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以汾渭平原、成渝地区、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开展西部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十六)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落实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推动西部地区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探索低碳转型路径。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加强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十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集体荒漠土地市场化路径,设定土地用途,鼓励个人申领使用权。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建立健全天然气弹性价格机制和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西部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十八)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开展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支持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经费比例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加快科技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分配自主权,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十九)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方信用法规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省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征信市场建设,培育有良好信誉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研发适合西部地区的征信产品。

(二十)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物流、用能等费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

(二十一)着力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强化就业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在西部地区就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力度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二十二)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大力培养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地区有序增加义务教育供给,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支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开展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支持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加强适应西部地区发展需求的学科建设。持续推动东西部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东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西部职业院校计划。促进西部高校国际人才交流,相关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向西部地区倾斜。鼓励支持部委属高校和地方高校“订单式”培养西部地区专业化人才。

(二十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县级(含兵团团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支持在西部地区建立若干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开展远程医疗,支持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快补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支持西部地区医疗机构与东中部地区医疗机构间开展双向交流。

(二十四)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步拓展低保覆盖范围。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十五)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扩大西部地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稳步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等工程。

(二十六)强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强化数字技术运用,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创新、提挡升级。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平台及传输覆盖网络。鼓励发展含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的群众体育。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推进相关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十七)改善住房保障条件。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改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二十八)增强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能力。推进西部地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事故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事故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西部地区实际,推进实施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信息服务保障、救灾物资储备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西部地区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打造符合西部地区需求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创新团队、实验基地和实验平台。加快提高骨干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

七、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十九)分类考核。参照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和分领域评价指标,根据西部地区不同地域特点,设置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深入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具体措施。

(三十)财税支持。稳妥有序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考虑重点生态功能区占西部地区比例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资金测算分配办法。考虑西部地区普遍财力较为薄弱的实际,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计算范畴。指导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赋予西部地区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三十一)金融支持。支持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等更好为西部地区发展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三十二)产业政策。实行负面清单与鼓励类产业目录相结合的产业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和精细度。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与分类考核政策相适应。适时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完善产业转移引导政策,适时更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调查计划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凡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就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当地优先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鼓励新设在西部地区的中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当地注册。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三十三)用地政策。继续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合理增加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建设指标。加强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的用地保障。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平台建设,对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以及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在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推进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国家统筹管理下实现跨省域调剂。

(三十四)人才政策。努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西部地区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选拔符合西部地区需要的专业化人才,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科技人员等扎根西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允许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创业。

(三十五)帮扶政策。深入开展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藏区以及对口帮扶贵州等工作。继续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支持军队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推动统一战线继续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鼓励东中部城市帮助边境城市对口培训亟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村)。进一步推动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东部地区选派优秀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任职,注重提拔使用在西部地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继续做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

(三十六)组织保障。加强党对西部大开发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创造性贯彻落实。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压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适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挥好督查促落实作用。西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举措,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西部地区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干实事。东中部地区及社会各界要继续支持和参与西部大开发。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深化改革、破解矛盾,加快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來源:新華網

一帶一路總商會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