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近日推出《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推進粵港澳知識産權互認互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粵港澳知識産權互認10條」),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産權合作新機制,探索在互通互認上先行一步,以互通促互認,實現三地知識産權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爲世界級知識産權高地。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把深入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國家知識産權綜改試驗作爲工作要點。「粵港澳知識産權互認10條」是該區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有力舉措,将推動粵港澳三地實現知識産權互通互認的落地對策,在機構落戶、從業鼓勵、仲裁調解、維權保護、金融支持、行業互動等方面加以政策引導。

相關内容包括:對由港澳籍居民設立、開展知識産權服務工作滿一年的服務機構,給予20萬元啓動資金獎勵;在港澳開展知識産權仲裁、調解、訴訟等維權行爲的企業,可獲仲裁費用50%補貼及最高100萬元的律師費用資助;設立知識産權金融超市,企業通過港澳知識産權進行資産證券化融資,可按實際融資金額3%的年利率給予補貼;在區知識産權優勢示範企業評定等區級政策獎勵補貼或項目評審認定中,港澳知識産權享有等同内地知識産權的待遇等。

 

 

一帶一路總商會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