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南京國際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這是繼蘇州國際商事法庭、無錫國際商事法庭之後,在江蘇省成立的第三家國際商事法庭,也是全國第11家國際商事法庭。江蘇成為擁有國際商事法庭最多的省份。

作為南京中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南京國際商事法庭將受理南京中院集中管轄的訴訟標的額不滿50億元的涉外民商事一審案件以及信用證糾紛案件、獨立保函糾紛案件、民商事司法協助案件、跨境破產協助案件、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南京江北新區轄區訴訟標的額不滿4000萬元的涉外民商事一審案件由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管轄);南京中院管轄的一方當事人為外商獨資企業,當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江蘇省內的訴訟標的額5億元以上、不滿50億元的民商事一審案件;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江蘇省內的訴訟標的額1億元以上、不滿50億元的民商事一審案件;不服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涉外民商事一審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不服全市各基層法院作出的一方當事人為外商獨資企業的民商事一審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等。

揭牌當天,南京中院與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江蘇分會、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等3家單位簽署多元解紛機制的合作協議,並與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5所高校協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創新基地,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審判隊伍。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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