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備受關注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迎來新進展——內地與港澳7部門簽署《關于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彙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澳門金融管理局同意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進行監管並相互配合。備忘錄內容涉及監管信息交流、執法合作、投資者保護、聯絡協商機制等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方面表示,備忘錄的簽署對落實國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加強“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監管合作、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跨境理財通”試點業務還未正式落地,但這份備忘錄仍透露了不少細節。

  例如,針對資金管理原則,備忘錄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彙管理局同意指導內地銀行加強投資賬戶管理,確保港澳投資者辦理“北向通”業務試點所彙入的資金專款專用,理財産品贖回所得資金以人民幣原路跨境彙回,實現閉環管理。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同意指導港澳銀行加強投資賬戶管理,確保內地投資者辦理“南向通”業務試點所彙入的資金專款專用,理財産品贖回所得資金以人民幣原路跨境彙回,實現閉環管理。

  又如,“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以“業務發生地管理”爲原則,遵循粵港澳三地理財産品和銷售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內地與港澳銀行加強業務管理,防止投資者將辦理“北向通”“南向通”業務試點的資金及理財産品用於質押、擔保等其他用途。

  “這是中國金融業創新和金融市場開放的又一個標誌性成果,將有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內的互聯互通和金融合作,助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強化粵港澳大灣區作爲中國經濟內循環和外循環的重要橋梁和紐帶作用。”渣打銀行大灣區總裁林遠棟認爲,“跨境理財通”在爲灣區內居民個人跨境理財帶來便利、豐富居民投資標的的同時,也爲灣區內的金融機構擴大了投資者基礎,拓展了投資業務的渠道和市場,將給渣打這樣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性銀行帶來新的業務機遇。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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